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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始建于1908年,最初名为大连宏济善堂,后几经易名,1985年,定名为大连市收容遣送站。2003年8月1日,正式更名为大连市救助管理站。为正处级单位,编制43人。主要负责对大连市四区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救治、管理、教育、护送和安置,对大连市所属区市县救助管理站进行业务指导,兼负省际中转救助护送工作,并为本市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和突遇灾祸的居民提供临时紧急避救服务。是一个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管理双重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坚持“民政为民,全心全意”的大连民政工作理念,恪守“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的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安置无家可归的人”的工作方针,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救助管理工作实践,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大胆探索和创新救助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走人性化救助、社会化救助之路。他们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街面劝导、一元钱存折、免费职业介绍、心理矫正、法律帮助、首支城市救助联络队、义工劝导队、网络电视寻亲、亲情假日、车站救助咨询窗口”等十几个救助帮助创新项目;他们依托市政府投资2750万元建设大连市救助管理新站,成为全国第一批落实民政部两个《规范》的示范救助站,并在全国首创了具有大连特点的救助管理文化。他们先后圆满完成了2003年亚欧经济部长、2005年第五届中国(大连) 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和“WTO小型经济部长”会议、2007年冬春季特大风暴潮、夏季达沃斯年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重大救助管理工作任务,并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论坛。他们积极推进全市救助工作属地化管理, 初步建立起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网络、组织网络和服务网络。还在全市296个社区建立起易走失人员档案,发放80000枚爱心联络签,建立起全市防止人员走失、询查、送返工作机制。
大连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赞扬,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社会报、辽宁日报等全国各级媒体刊登大连救助管理工作事迹上千篇次。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张明亮司长、徐铁南厅长等国家、省市领导先后视察该站,对大连站的救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大连的救助工作“引领潮流,卓尔不群”,认为大连市的救助管理工作已成为大连市又一道亮丽的名片。
几年来,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先后获得辽宁省精神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辽宁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辽宁省民政大连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大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30多个荣誉奖牌,站党支部在2003年7月和2006年7月连续两次被评为辽宁省委先进党支部。其首创的“救助管理文化”荣获大连市直机关最佳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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