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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始建于1908年,最初名为大连宏济善堂,后几经易名,1985年,定名为大连市收容遣送站。2003年8月1日,正式更名为大连市救助管理站。正处级单位,编制43人。主要负责大连市内四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救治、管理、教育、护送和安置,对大连市所属区市县救助管理站进行业务指导,兼负省际中转救助护送工作,并为本市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和突遇灾祸的居民提供临时紧急避救服务。是一个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管理双重职能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救助工作理念,恪守“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的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安置无家可归的人”的工作方针,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救助管理工作实践,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大胆探索和创新救助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坚持以人为本,亲情救助,主动救助,走社会化救助之路。逐步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了救助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和救助服务水平的提高。并在全国率先推出的“街面劝导、一元钱存折、免费职业介绍、心理矫正、法律帮助、城市救助联络队、义工劝导队、网络电视寻亲、亲情假日、车站救助咨询窗口”等十几个救助帮助项目,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赞扬,先后获得辽宁省精神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等30多个荣誉奖牌,站党支部在2003年7月和2006年7月连续两次被评为辽宁省委先进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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